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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机械工程学院第一批课程群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3-20 点击数:

关于申报机械工程学院第一批课程群建设项目的通知

课程群是与单门课程对应的一种课程建设模式,是为完善同一施教对象的认知结构,将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若干门在知识、方法、问题等方面有逻辑联系的课程加以整合而成的系列课程,在内容上具有密切相关、相承、渗透、互补性,能够较好地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学生专业水平。因此,学院决定启动课程群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第一批院级课程群是按《机械工程学院课程群建设验收指标体系(试行)》建设标准与要求完善机械类专业主干课程群建设,形成具有学院内示范性专业主干课程群,发挥专业主干课程群的优质课程资源聚焦效应,探索课程资源共享的新模式。

二、建设思路

各系结合专业特点,鼓励联合其他系相关专业人员,对所选专业主干课程进行论证;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相关“核心能力培养与考核”要求,形成专业主干课程群建设方案,建设专业主干课程群。

三、申报事项

(一)立项导向

1.鼓励围绕学生的专业核心能力与素养培养,面向专业主干课程进行课程群建设;支持鼓励建设具有“地方行业”的特色课程群。第一批学院总立项数不超过6个。

2.对于积极推进研究性、案例式、讨论式等课堂教学方法改革,有利于推进大类培养、行业特色卓越人才培养等培养模式改革的课程群建设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3.注重课程之间的内在整合,注重优质资源共享开放,注重课程建设的实效性、惠生性和示范性。

(二)基本要求

1.课程群内的不同课程之间应存在内在的、紧密的联系,课程教学内容要相互贯通,可以综合规划并形成有机整体,课程建设共同满足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要求,一般依托专业大类或一个专业的系列课程进行建设。

2.课程群遵循特定核心能力,一般应由2-3门课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门实践(实训)课程,课程之间有机联系紧密,内在逻辑性强,能力考核方案科学合理,有利于促进教学资源优化配置。

3.课程群成员组成一般3-5人,每门课原则上至少要求2人,各成员对相关课程教学改革具有深刻理解,并具备相关课程的教学经历,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责任心、事业心。课程群负责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的博士学位教师担任,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课程管理能力。

4.课程群建设要以课程重组整合为重点,自觉深化教学内容的改革,紧紧围绕培养目标,优化教学内容体系,做到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相结合,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从而在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与提高素质的结合上,构建人才培养的课程框架。

(三)申报方式

拟申报课程群建设的教师填写《机械工程学院课程群建设申报书》,于2020329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一份)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教务办,同时提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93926101@qq.com

四、项目管理

(一)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两年,从项目立项公布年度开始建设。

(二)立项评审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建设的专业课程群进行评审,将从课程群师资队伍情况;课程群组合的规模及组成群课程的联系现状的认可度;课程群知识、内容整合的协调性、融合性、系统性;课程整合优化后的教学效果及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课程群建设方案及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审。

(三)中期检查及验收

学院将于立项后一年内进行中期检查,两年建设期满进行项目验收。

(四)经费及管理

项目一经立项,学院将根据课程群建设情况,对每个课程群给予建设经费20000元,经费分三期下拨,项目立项后下拨经费总额的50%,通过中期检查后下拨经费总额的30%,通过验收评审后下拨经费总额的20%,课程群经费由教学副院长统一审批。经费管理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主要用于课程群建设调研和资料购买等。

对于立项建设的课程群,在立项建设期内,通过中期考核、结项考核的,当年度分别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补贴参照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中的实验设备二次开发标准执行。对于验收通过的课程群,经运行评估合格且当年度运行成效显著,当年度分别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补贴参照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中的实验设备二次开发标准的一半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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